3月20日,黔南州应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关于黔南州社会公众佩戴口罩的提示。 据提示:根据分区分级差异化管理有关要求,我州范围均属于低风险地区,结合当前防控形势和全面有序恢复正常生产生活秩序需要,科学精准指导公众做好自我防护,作如下提示。一、非必需佩戴口罩的情形1.个人独处、开车、行走时。2.独自户外旅游时。3.独自在室外空旷且人员稀少地区。4.空旷地区户外锻炼,且无人员聚集时。5.户外劳作,且无人员聚集时。6.居家时,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且居家家庭成员中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7.教室通风条件好,教师及学生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时,间隔距离不少于 1 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 1 平方米。8.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的企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作时,间隔距离不少于 1 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 1 平方米(按要求必须佩戴口罩的特殊行业、岗位除外)。9.均无发热、干咳等异常症状,且贵州健康码均为绿码的人员开会时,参会人员间隔距离不少于 1 米,每人占有面积不少于1 平方米。10.年龄极小的婴幼儿不能戴口罩,易引起窒息。11.建议群众日常携带口罩,需要时佩戴。二、需要戴口罩的情形1.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的人员。2.前往医疗机构就诊或探望病人。3.与有发热、咳嗽等呼吸道症状病人接触。4.前往机场、火车站、高铁站等人口密集场所。5.通风不良或密闭工作场所。6.医疗机构、机场、高铁站、火车站等场所工作人员。7.从事与疫情相关的疾控、警察、保安等人员。8.实验室从事病原检测人员。9.乘坐出租车、公交车、地铁等公共交通。10.前往通风不良的商场、超市购物,前往银行办理业务。11.前往展览馆、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理发店、美容院、宾馆、招待所等公共场所。12.服务型行业公共场所提供服务的人员。 13.其他需要佩戴口罩的情形。 |